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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示范性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4-10 11:29来源:未知 作者:施玲 点击:
各市、县(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建设,
各市、县(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培育工作精准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央农广校(中心)决定于2018年5月、6月、7月举办四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示范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农广校体系,以县级农广校为主,重点遴选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学任务的一线专职教师。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教学组织能力,年龄在45岁以下,获得过中央校和省级校教学能手大赛奖项的教师优先参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一)第1-2期培训
  参加过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班的教师优先。其中,第2期培训班全部面向贫困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
  (二)第3-4期培训
  第3期为《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课程师资培训,第4期为《农产品电子商务》课程师资培训,具有相应课程教学经验的教师优先参训。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1期:5月2-9日,2日报到,9日离会;3名
  第3期:7月12日-19日,12日报到,19日离会;5名
  第4期:7月12日-19日,12日报到,19日离会。5名
  (二)培训地点
  第1期: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田园大道1198号(东西湖区农广校公民花园酒店教学基地)。
  第3-4期: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楼农广大厦(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内),报到处设在大楼东厅前台。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成人教育理论水平、夯实专业知识、转变教学观念、增强授课能力为核心,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教师职责和素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学技巧,成人教育理论和方法,教学常规等内容。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教学、试讲训练、学员论坛等形式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要求、名额分配和培训时间,认真做好参训人员推荐选派工作。
  (二)培训费用(包括食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等)由中央校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自理。
       (三)省级将根据报名情况,认真做好推荐选派参训人员。
五、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参训人员情况表》(公章),第1期和第3-4期分别于4月15日、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校培训科。
 
附件:参训人员情况表
                              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农广校)
                                    2018年4月10日
参训人员情况表

(责任编辑: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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