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科教函〔2023〕3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培训中心):
二、总结农民中职教改试点工作2023年度,全省各级农广校充分发挥农民教育专门培训机构作用,围绕“千万工程”,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根据中央校和省农科教中心工作安排,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高质量高素质农村人才。岁末将至,为总结本年度全省农广体系教育教学情况,谋划明年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梳理总结年度教育教学工作 2023年,全省农广体系同频共振、携手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请各单位尤其是有在校生的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农民教育(包括中职、高职)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办学工作成效、典型示范及特色亮点以及2024年工作思路等。 太和、界首等7所农民中职教改试点校在做好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的同时,根据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播〔2021〕20号)及《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关于开展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农科教函〔2021〕10 号)要求,总结试点工作进程、特色、成效、成果应用转化、典型经验及做法,分析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成果总结报告(报告要求客观真实、特色鲜明,可配图,本单位教改试点材料可打包一并报送),为下一步改革试点成果应用转化夯实基础。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总结工作,并于12月8日前报至省农业科教中心教育科(word版和签章扫描pdf版各1份),邮件名为:xx单位+2023年度农民教育教学工作总结。 教育科邮箱:snkjjyk@126.com 联系人:李欣悦,孙海漫;联系电话:0551-63416106。 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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